少年面对不分昼夜的骚扰、尾随时受到的惊吓,无异于少女第一次被迫见识男性裸露的丑陋下身。
这个比喻很不恰当。
暑假前读了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》,今天看完小黑屋的视频,我又找出来翻了几页,心底慢慢升起这样的奇怪念头。
我需要用一个很重的词来羞辱她们,不是疯魔,不是极端,这就是强暴。
她们没有撕开少年的衣襟,没有扯烂他们的裤腰。但以一种更可怕、更深刻的方式,注入了恐惧。
当一桩强暴案发生时,我们会敦促被害者留存证据、报警、捉拿嫌犯。可真正敢于出面的被害人,却少之又少。
羞耻。名誉。未来。舆论。
需要考虑的东西太多太多,伤害已经造成,甚至很有可能继续延续,但为了维持现状,只有忍气吞声。
你们看,是不是有点像?
那我们再来看看施暴者,为什么敢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他人?
第一,性欲作祟。我们可类比为所谓的“爱”。
其次,咬准被害者没有能力,或没有胆量与之抗衡。
其三,如果证据不足,立案侦查相当困难,甚至可反咬一口,被害人名誉堪忧。
相信我说到这里,大家也就理解了。
私生的猖獗,绝不是一个团体,某几个人可造成的。私生背后有粉丝,粉丝背后有某些站子,这是一条完整的生物链。它还称不上产业,但也足够壮硕。其中没有资本,光靠爱,是很难维持的。
那本书后记里有句话,我抄在日记本上。
“任何关于性的暴力,都是整个社会一起完成的。”
大家都是共犯。
说起来很好笑,我开始立意还觉得有点牵强附会,现在越写竟然越觉得适当。
私生图的流窜,是不是有一点像许豪杰之流经营色情网站?
扒开少年的纽扣,细细品味他们脱下来的内裤衣袜,蜡烛滴油,皮鞭捆绑,让他时时刻刻袒露在你身下求饶。
求你放过我。求你不要这样。我很害怕。
刺激吗?
文看太多了吧。
在电脑这头瞎几把发一通火,然后打一串字去谴责,或是满足我自己的发泄欲。然而又真的有什么用?
已经无耻到这个地步,还指望寥寥几个字就能振聋发聩?
法律与暴力往往比文字更有力。我很无能,也很无力,我三年前就在微博里发过长篇大论,说要抵制私生,要克服私欲。
现在看看毫无效用,反而愈演愈烈。我已经不是个热血少女,我喊不出什么口号了。从小到大,对一切人事物保持热爱的唯一手段就是不与别人交流。错失了很多很多的机会和消息,我不很后悔。
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爱的方式。但不该是强暴。
我不喜欢你。你要靠近我。你要监视我。你要不分昼夜地爱我。这就是强暴。
林奕含在最后那段采访里讲:
“我无力,也无意去改变这个现状。不说全世界,就是现在,此时此刻,在台湾,就有老师在做这样的事情。”
也许就在视频发布的那一刻,在我敲下这个字的瞬间,正有人抱着手机大炮蹲守在宿舍门口,嘻嘻哈哈,笑容明媚。
好啊,好一个太平盛世。